2020安全评价报告
98.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吨OLED显示材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(评价报告编号No:皖安评2020080101)
评价报告编号No:皖安评20200801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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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吨OLED显示材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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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简介 |
评价对象: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2吨OLED显示材料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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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型: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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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内容: 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,成立于2007年6月,法定代表人为邱晓生,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,地址位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原安庆市大观区经济开发区)香樟路9号。飞凯公司现有占地面积约373亩,厂区分为A、B和C三个厂区,各个厂区互相独立。 年产32吨OLED显示材料建设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由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新建,拟选址于飞凯公司B厂区内,且本项目已办理了前期备案等相关手续。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,但生产过程中涉及乙醇、甲醇、石油醚、乙酸乙酯、正己烷、环己烷、二氯甲烷、四氢呋喃、1,4-二氧杂环己烷、正庚烷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丙酮、二氯乙烷、乙醚、乙二醇乙醚的回收套用,依据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》(安监总局令[2011]第41号,2015年修订),第五十三条:“将纯度较低的化学品提纯至纯度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的,适用本办法”,因此,本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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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组 |
项目组长 |
余志德(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) |
评价人员 及任务 |
李祥兵(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)(收集资料、现场勘查、整改复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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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冬东(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)(现场勘查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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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编制人 |
钱晨(安全评价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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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审核人 |
刘益桃(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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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 |
孙红敏(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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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程控制负责人 |
赵明(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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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提交时间 |
2020年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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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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